时间:2018-06-29 09:05:46来源: 意大利侨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通过改革,改变以静态评价结果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的做法,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指明了方向。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国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人才创造活力不断增强,但人才评价制度还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让科研人员有意见的,就是一旦获得某种荣誉、戴上某种人才“帽子”,就相当于贴上了“永久牌”标签。以某一阶段取得的成就“定终身”,既不合理,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作用。
客观来讲,对那些在科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初衷是让人才有更多的成就感,激励他们为科技创新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大多数获得荣誉的科学家也是这么做的。但人才评价中存在的不合理方面,确实也导致少数专家、学者不思进取,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吃老本”。个别地方简单地以“帽子”论英雄,项目、资源、经费等都向“帽子”倾斜,助长了浮躁、功利之风。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需要一流的创新人才,必须发挥好人才评价机制这一“指挥棒”的作用。当前亟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为此,要探索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揭掉人才评价的“永久牌”标签,坚持唯才是举,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可以设置动态评估周期,让人才根据不同研究类型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任务目标体系,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对不达标的予以“摘帽”,通过评估的则继续支持。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还要坚持分类评价科研人员及其科研成果。科学研究是复杂的高智力活动,不同学科的特点并不相同,不能“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国已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应将其进一步落到实处。要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才特点和职责实行分类评价,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对于基础研究成果可以引入同行评价机制,而应用研究成果则可以用户和市场评价为主,特别是对于从事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技术转移的科技人才,可引入第三方评价。
相信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广大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就能早日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