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9 08:39:02来源: 意大利侨网
南湖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也是“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南湖、西南湖作为历史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保护与控制。2016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按照《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要求,编制本规划。
根据《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规划范围为南湖核心区域和西南湖区域。南湖核心区域为南湖路、南溪西路、海盐塘路、凌公塘路、沪杭铁路所围合的区域;西南湖区域为沪杭铁路、中环南路、放鹤洲路、梅湾历史文化街区沿湖所围合的区域。
本次规划的目的是整体保护并传承南湖红色文化资源,重点保护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城中双湖、城湖相拥”的营城格局,南湖景观审美的“诗情画意”特色,南湖景观所蕴含的江南水乡文化以及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建立保护和利用相适应的保护体系。加强南湖自然、文化的保护与管理,协调景观、文化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和谐关系,实现景观文化价值的真实与完整保护,谋求景观、文化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规划保护的对象包括整体价值和8种类型的资源要素。其中整体价值包括:独特的红色文化空间及精神价值,由湖岛园林构成的“烟雨江南”水乡经典形象,“城湖相拥、鸳鸯两湖”的营城格局,景观审美的“诗情画意”风格特色,景观蕴含的多元文化遗存与传统,以及精神家园、文化传承、观赏休憩、生态保护等综合作用所形成的价值特征。8种类型的资源要素包括:红色文化、自然湖岛园林、“城湖相拥”的城湖空间格局、“鸳鸯湖”两湖景观格局、题名景观、大运河文化、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动植物。
按照《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要求,保护规划分为水域生态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要素保护、红色文化保护、建设管理控制、功能布局规划、分期发展六个部分。例如水域生态保护,就包括自然湖岛园林保护、运河文化保护、城湖空间格局保护、鸳鸯湖格局保护、特色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
在公告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邮箱、网站留言等形式反馈至嘉兴市建委。(嘉兴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