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技术改造类相关项目申报启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线申报

时间:2019-07-07 13:27:36来源: 意大利侨网

      智能化技改正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全新引擎。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9年全市技术改造类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

  一、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一)遴选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遴选)

  1.由自动化技术、信息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汇集而成的,以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为特色的,在生产、仓储、物流一个或多个环节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本市行业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

  2.在智能制造五种模式(包括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优先支持在电气、汽摩配、泵阀、专用设备、电子信息、制鞋、服装等支柱行业及战略新兴产业中实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二)遴选要求

  1.项目必须是已入库备案的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2.项目已投入运行,所在企业与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完成项目实施。

  3.项目有效解决行业共性难点问题,优先使用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核心设备及软件产品。

  4.项目实施后,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明显提升,在所在行业居于领先。

  (三)遴选程序

  1.在线申报。企业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见其他事项〈四〉),填写《温州市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评价申请表》和《温州市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评价申请报告》,并上传项目实施方案、发票等附件。

  2.在线初审。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智能设备、软件投资情况),在8月25日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专项审计报告。

  3.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现场查看、台帐审核等形式,按遴选评价体系对申报项目分别按照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智能制造项目进行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项目。于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二、技改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三大产业领域”企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投资生产性设备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技改项目。

  (二)申报和审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见其他事项〈四〉),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含采购进口或本地设备)清单、上传进口设备完税证明扫描件。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含进口国外先进成套设备和采购本地制造装备情况),并结合审计报告、海关部门提供的关税数据,在8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三、投资200-500万元技改项目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内,企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产性设备投资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技改项目。

  (二)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见其他事项〈四〉),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有关投资项目清单。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在8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四、投资200-500万元绿色改造项目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内,企业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生产性设备投资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循环化为重点的已备案绿色技改项目。

  (二)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见其他事项〈四〉),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或节能评估登记表、设备投资清单等。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在8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五、小微企业园内企业设备购置奖励项目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小微企业园内,2018-2019年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大于1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7月20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见其他事项〈四〉),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并按照模板导入小微企业园区管理单位证明材料、投资项目清单等。

  2.在线审查。属地经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项目投资情况),在8月25日前完成在线审查,并上传审计报告。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经信部门审查后转市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在9月1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奖励政策。

  (二)已获得奖励的发票不得重复申请。

  (三)公示和资金拨付。经审定的拟奖励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经信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县<市>、功能区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除外),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四)申报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