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5日讯 15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主导制定“科技特派员”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既是全国首创也是科技特派员机制的重大创新
2021年11月23日,全国第一个涉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福建省地方标准《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共同参与推动下正式发布实施。此标准又历经两年多推广运用,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的名称是《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2023年11月27日正式发布,并同日实施。
1999年2月,首批225名科技人员深入到南平215个村开展科技服务,开启了科技进村的序幕;2012年,中央首次把“科特派”工作写入“一号文件”,“科特派”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与“三农”工作实现深度融合。2016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从此,一个地方的探索实践正式成为国家制度。
发布会上介绍,随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科特派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并取得显著成效。24年来,科特派制度推动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服务“三农”,让“科技之花”在福建、在全国绽放得更加绚丽。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特派员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质量要求,将科技特派员制度加以提炼、推广,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在充分考量后,积极推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立项、调研、起草、论证等一系列创建工作。《服务规范》既是全国首创,也是科技特派员机制的重大创新,是推动科技特派员机制发展的重大贡献,为科技特派员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工作遵循。
突出“订单式”需求对接 “菜单式”服务供给
《服务规范》充分借鉴了省地方标准在服务基本要求、服务保障、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质量控制、考核评价与结果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和总结了全省推行科特派制度24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明确和细化了科技特派员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服务实施、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基本要素,重点突出科技特派员的服务内容要求,涵盖政策宣讲、科普宣传、业务指导、技能培训、技术成果引进和推广、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等内容。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突出了科特派工作“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的特色,是福建省乃至全国科技特派员管理和服务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的重要举措。
发布会上介绍,科技特派员国家标准的制定出台,是我省对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发展的新贡献,有助于推动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一是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内涵要求,突出“为农”目标。把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推动广大科技人才践行“四下基层”,下沉一线、服务基层,推动乡村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二是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职能,突出“科技”属性。把科技下乡、服务产业作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主线,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内生动力,实现农村科技创新、人力资本、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评价管理,突出“特派”特色。把服务评价、完善政策作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保障,尊重地方首创,强化利益联结,完善管理服务,实现市场和社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工作标准
发布会上介绍,《服务规范》提出了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工作标准:
一是明确服务人员要求。标准从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方面提出了科技特派员的人员选派要求。例如,科技特派员要具备与服务领域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能力,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等。
二是规范服务实施要求。标准在服务实施上提出了要求,包括要求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派出单位签订《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预期目标,明确规定科技特派员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时间。
三是提出服务规范要求。标准提出科技特派员开展政策宣讲、科普宣传、业务指导、技能培训、技术成果引进和推广、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创新创业8项服务内容和开展上述服务工作的方式和要求。例如,科技特派员要及时传达政策文件内容,准确解读政策文件精神,阐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提高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的理解程度。
四是规范评价改进要求。标准规定了科技特派员应根据《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其中的各项要求,开展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要素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过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查阅记录、现场座谈、实地查看等方法采集评价数据,同时,要求科技特派员根据服务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服务工作质量。(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