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1 21:41:59来源: 意大利侨网
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指出,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公告称,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公告指出,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来源:中新网)
中国国家统计局:10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明显 市场信心得到提振
2024-11-15国家税务总局: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2024-11-14中国航展观察:低空经济将如何提高生活质量?
2024-11-14住房交易税收新政!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 不超140㎡按1%缴纳契税
2024-11-13三部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2024-11-13国家税务总局: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系列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2024-11-13COP29首日达成共识 全球碳市场迈出重要一步
2024-11-13快递“飞”过来!杭州开通多条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
2024-11-12